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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1)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及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等工作。

(2)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

(3)负责各类专家、人才工程计划人选的遴选、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及人才管理与服务。

(4)负责教职工国内外进修培养及师资队伍日常管理与服务。

(5)负责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名誉教授及客座教授的聘任、管理与服务。

(6)负责组织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

(7)负责主任科员及以下级别管理人员晋级、聘任、轮岗交流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任。

(8)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及博士后队伍日常管理与服务。

(9)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招聘计划及人员招聘、调配。

(10)负责教职工辞职、辞退、退休及延退、返聘等。

(11)负责教职工考核、奖惩。

(12)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及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的保管。

(13)负责制定校内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及工资、津补贴发放等。

(14)负责申报、缴纳教职工社会保险等。

(15)负责教职工生病、去世、遗属遗孀等抚恤慰问及福利费的管理使用。

(16)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残疾人安置及待岗人员管理、培训、再就业等。

(17)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

(1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19)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的统计、发布与上报。

(20)负责教职工保密教育培训、涉密人员管理及保密履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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