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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
  •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1-04-09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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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单位

    根据湖北省《关于实施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专业精神和科学精神。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主动服务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或前沿领域、重点产业发展,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并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重要研究成果;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攻关中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作出突出性贡献。

     

    3.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影响和显著的社会效益;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

    4.领衔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化或产业技术创新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校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职称。

    三、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证书、签订的聘用合同、代表学术及科研成果)。

    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后择优推荐1人填写《××学院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附件1含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人事处综合楼403办公室

    学校推荐。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资格佐证材料进行审查、评审,择优推荐1人,经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参与全省评选。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人事处 吕露超

    联系电话:027-88663285

     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21年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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