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长期公派出国(境)研修办理及报销流程 (一)每周四、周五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公派人员于出国(境)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①登陆湖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人事处网站,账号密码为工号,登陆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点击师资管理,进入出国管理界面,点击“新申请”,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后提交,点击“申请表,打印《湖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校处级干部须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②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③外语证明材料:PETS5成绩单复印件,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证明,或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培训高级班结业证书等 (二)公派人员至404室填写《湖北大学公派出国协议书》,一式二份(公派人员一份,人事处留存一份备案) (三)持保证金缴费通知单至财务处缴纳出国保证金,并将缴费回执送交师资管理办公室 (四)填写教职工出国工作登记簿备案 (五)持协议书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其他手续 (六)出国(境)研修 (七)按期回校 延期回校:国家公派人员一律不得延期,单位公派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延期需提前3个月递交申请,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八)在回校2周内持以下材料至404报到一、纸质材料:1、学院开具的报到证明(标明出访和报到时间);2、出国访学总结一览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3、回校讲座证明材料;4、报销申请(写清出国项目名称,访学起始截止时间、访学地点)和票据。二、电子材料发送至yuedaowang@qq.com:1、大使馆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证明扫描件、出入境记录扫描件发送yuedaowang@qq.com;2、出国访学总结一览表(电子版)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资助研修经费凭已核签票据至财务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