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8年来校工作的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来校工作至2019年6月30日试用期满的我校(含附中、附小)所有教职工。
二、考核时间
2019年9月16日 - 9月20日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被考核人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呈报表》中个人基本信息。
2、用人单位对被考核人试用期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在《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呈报表》中“单位意见”栏中明确填写考核等次(合格或不合格)及是否同意转正定级的意见。
3、用人单位将本单位被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总结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呈报表》于9月21日前上交人事处(综合楼408室)。
四、考核结果
此次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是学校决定是否对相关人员按期转正定级、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考核结束后,人事处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于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申请复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呈报表.doc
注:《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呈报表》,其中“拟调整工资”等栏由人事处填写。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