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见附件)
二、遴选对象、名额与程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2个名师工作室。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从我校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人选中遴选,遴选程序如下:
1、各学院传达精神,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2、人事处、教务处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评议,拟定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5:00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正反打印)一式10份报行政楼教务处320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坚持条件,认真做好此次遴选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 88661553(教务处) 联系人:向祖慧
88663582(人事处) 汪峻贤
附件:
1、“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doc
2、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doc
湖北大学人事处 湖北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