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进教职工:
你好!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分配或调入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思政、教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及近两年入职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均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及结业考试。岗前培训合格证是试用期转正及专任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现将本年度岗前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高校师培中心安排,本年度我校教师统一在湖北省师培中心培训点(湖北大学校内)参加培训。
二、报名与费用
(一)网上报名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补考人员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网上报名时间:6月26日—7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待定
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404室
报名网址:http://spzx.hubu.edu.cn/
(二)费用缴纳
须缴纳相关费用如下:培训费440元、考试费120元,共计560由学校承担;教材每套120元由个人承担(自主购买),于现场确认时间交付,人事处收齐后统一缴至省师培中心;补考免收考试费。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
本年度岗前培训时间为7月21日―7月26日,参加培训的教师请于7月20日08:30—17:00到湖北大学4号教学楼105室、106室报到,并现场领取教材及相关培训资料(含课程安排及培训手册),院校分班情况、课程和授课教室安排届时张贴。
四、培训内容
详见报到时领取的培训资料。
五、考试
根据省师培中心安排, 本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定于11月11日(周六)上午9点—12点举行,考生须于11月1日至11日,登录岗前培训系统(http://spzx.hubu.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入场。请参训学员认真复习,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六、考核、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
岗前培训考核采取集中考试评分、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模式。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成绩=集中考试评分×70%+集中培训评分×20%+线上学习评分×10%。集中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则为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集中培训评分,各承训点须在2017年11月2-10日在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成绩=中心评分×70%+校本评分×30%,《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70%+校本评分×30%。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总分100分。
各参训人员须在2017年9月1日之前,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课程论文。参训人员需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要求撰写课程论文,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
(二)结业与发证。
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