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应是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全过程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4、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一学年(2017.9—2018.7),申请人外出研修须不影响本学院教学工作安排。
二、资助方式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培养费8000元,学校另外配套支持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及2次往返交通费,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三、推荐及审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下载导师信息,并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三份,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须详细、如实地填写),各学院根据教师报名情况,结合学科、专业建设与规划及教学工作安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填写《高校推荐人选一览表》,原则上每个系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2、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人选,结合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确定我校推荐人员,并报至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湖北中心)。
3、湖北中心汇总后报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接受学校对照武汉中心网上公布的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确定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入选人请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一旦录取,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者在填写志愿前,须登录武汉中心网站查询导师信息。
2、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应事先与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申请者须确定三个志愿,以便于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调至第二志愿,以此类推。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
4、申请者须提交电子推荐表一份和纸质推荐表三份,其中纸质《推荐表》须填写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意见、学院推荐意见、人事处意见,并加盖公章。
5、详细的工作安排及申请注意事项可见武汉中心主页《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详见附件,或登录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action=class&todo=content&do=show&a=949)。
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组织教师申报,并于4月19日前将全部材料(人选报告、《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高校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04室,联系电话:88663582)。
人事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