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交费满半年以上,女性员工诊断怀孕后,可直接到网上或支付宝上申请办理生育备案:
1、网上备案:详见湖北大学人事处网站一办事流程一工资福利一生育登记。
2.支付宝备案:详见湖北大学人事处网站一办事流程一工资福利一支付宝生育登记。
二、办理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注明:小孩出生六个月后办理)
1、生育津贴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女方)。(即小孩出生六个月后一年内办理)
2、护理假津贴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男方)。(即小孩出生两个月后一年之内办理)
3、办理流产津贴应提供出院记录(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女方)。 (即休完流产假办理;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注明:除异地生产的需要出生证外,其他不需要出生证。
三、办理计划生育手术(指上环、取环、结扎、复通术)应提供以下资料:
网上备案:详见湖北大学人事处网站一办事流程一工资福利一生育登记(网上操作)。
四、办理(异地生育)现金报销应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结算发票(原件),《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女方)。
如有不清楚事项请致电:1、省人才507办公室曾老师,电话:87257953;
2、人事处408办公室戚老师,电话:8866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