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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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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4107)及《关于下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权限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精神,申报对象为截至20249月12日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了延退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若在本年度选聘工作结束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将不予聘用。

二级岗位中“双肩挑”申报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申报人员的20%。

二、申报条件

(一)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22年版)》(鄂人社函〔2022170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湖北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修订)》(校人字〔2022〕63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参照《申报指南》(见附件)所提示的步骤,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服务中心”进入人事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导出《湖北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申报人员将《申报表》及《申报指南》中所规定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原件暂由各学院留存,待学校评审推荐通过并上报省人社厅审核后退还本人)。

(二)学院推荐

1.学院审查。重点审查申报资格、《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党风廉政、师德师风等情况。

2.学院推荐。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并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并公示,其中申请直接认定的单独排序。

3.提交材料。学院汇总填写《湖北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个人材料一并提交。

(三)学校推荐

1.复核申报材料。

2.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排序

3.学校审定,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岗位数额,确定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4.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至省人社厅参与评审,报送三级岗位评审结果至人社厅备案。

四、相关政策

(一)本次选聘科研成果及正高级岗位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本通知印发之日

(二)教学科研成果及荣誉称号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科研成果的认定根据学校科研成果管理相关规定和学校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多项教学、科研奖励的,分别按所符合条件予以计算;同一成果分别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则按最高级别成果奖励计算。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并审核、报送相关材料。

请于10月141700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人事处1002室,同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445030736@qq.com

 附件:湖北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资料下载包.zip


                                     湖北大学

                                       202410月8